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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3: Expression as a Weakness

本周的主题是 Expression as a Weakness 表达作为一种弱势。

我一贯认为,表达能力是一种优势:它通常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在其他人面前间接、清晰、有结构的表达自己,并通过表达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力。任何事物都有其反面,特别是在影响力这件事情上,一种优势在引致另一种优势的同时,也会带来它的巨大盲区和弱势。反过来,不善于表达的人也正因为其表达方式而获得某些优势。

最近在读的一本书叫做《赋能:打造应对不确定性的敏捷团队》,英文名是 Team of Teams。在这本书的中文版封面上,赫然印着:美军特种作战司令部指挥官、美军驻阿富汗最高指挥官通过实战和鲜血总结处的黄金法则。这是现在中文出版行业的习惯,但至少这些头衔没有什么错,这本书用了大量美军在中东反恐作战的案例来讲述管理和组织的问题,其核心要义就是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你无法依靠自上而下的命令传导机制取得胜利。如果这个观点出自于一家创业公司的 CEO,那么大可不必惊讶,意外之处在于这番话来自于一个军事背景的作者,并且是结合了很多实战案例总结而来的。

反恐战争最大的挑战在于你从来不知道恐怖会在哪里发生。这也是本书从开头到结尾在反复强调的。无从防备的自杀袭击、无所不在的狙击手和从来搞不清楚到底谁是一号人物的敌人,是这场战争所面临的真实情况。

在这个环境中,恐怖组织一方采取了不同的表达策略,这使得另外一方陷入了困境,作者写道:

对军人来说,地图是神圣的。在军事指挥部总部,士兵们有如神祇般带着敬意地悬挂、保存着这些地图。一张标注清晰的地图能够使得士兵一眼就看清楚敌我态势以及未来的行动计划。借助地图,指挥官只要再简短地说几个词,就能把所发布的命令表达清楚 ... 地图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不二工具。

而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地图并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任何一个看起来安全的地点,都可能是自杀袭击的目标。作者意识到,自己所面对的敌人根本没有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结构」,而只有「关系」,其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稳定,后者易变;前者自上而下,后者找不到一个中心。

这就是为什么「基地」和 ISIS 这样的组织如此难以根除,甚至于在「斩首」了所谓的首领之后,仍然还可能死灰复燃。现代世界习惯了用上图左侧的那种结构来表达事物。当我们评判一个人的表达能力的时候(比如面试),所定义的清晰的、有逻辑结构的那种表达,就是这种树状形态的;如果表达者用右侧图的方式来讲,至少我会很快皱起眉头,甚至打断谈话,开始用我的思路来问问题。

《赋能》这本书并没有讲太多关于「表达」的内容,但并不妨碍它以一本好书的身份来引发我对「表达」的重新思考:我们的大脑有它处理信息的惯用方式,由多年的进化选择而来;而进化选择往往是便利优先的,它更愿意选择那些更快捷的路径,绕过某些障碍,以更快的达到目的——在激烈的竞争中,这就是生存之道。

那些掌握了简洁、清晰等表达方式的人获得了竞争优势,加上一些其它的语言包装,比如暗喻和排比,可能让他们在人群显得更有说服力。从苏格拉底到丘吉尔,例子比比皆是。

当这些人成功的走向自己人生的巅峰的时候,人们也会把他们放在自己认知树上的某一个位置,血缘、师承、上下级关系,以此类推。机器受到人的训练,也学会了如何从海量的语料中梳理这些结构——这也是技术自身的进化和生存之道。

结构并不是事物最开始的样子,如此表达也在做过度简化。一本精心撰写的书,作者需要做必要的铺陈,以便让读者能够在合适的时刻才读到结论——技艺精湛的故事讲述者在最开始都会有点让人觉得啰嗦。这是节奏,而不是结构,无论你用两个小时看完一部电影,还是十个小时读完一本小说,表达的节奏都是体验的必要成分——是你在故事梗概中无法获得的体验。

在电子设备上读书,你会获得一种任意划线的奢侈——我开始意识到,为什么不把那些看起来有点啰嗦的故事和案例也包含进去呢?在 Kindle 电子书上,一本书能够导出的笔记(也就是划线的文字)长度是有上限的,我经常超过这个上限,原因就是想要包含尽可能多的上下文。而在使用 GPT 的时候,对于默认的 4k token 窗口,我也经常撞线,觉得不够用。你需要大段大段的文字提供丰富的背景,才能真正理解对方想要表达什么。

那种简练的 Elevator Pitch 式的表达,无论多么精心准备,都可能丢失了一些信息。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一小部分人因为过早的掌握了这种表达方式而被赋予了刻板印象,讲话、聊天和写作,都是一套表达方式,在 GPT 入侵的年代,往往还会经过 AI 润色,以便再次提高表达效率。

表达无法代替现实,后者太丰富,太细腻,太真实,以至于任何表达在它面前都显得过于干瘪,而结构化的表达则把前者的劣势再一次放大了。

本周出现了一个说法:iPhone 的用户是 Android 的用户价值的 7.4 倍。我不知道你可能会从哪里看到这条结论,但其实它是从 Horace Dediu 的文章 The Value of a Customer 中来的。数据有来源,也有计算方法,是一个合理假设下的预估,但它是否就能代表两个生态系统的真实差异呢?

Dediu 在文章中还写了这样一段话:

How to discriminate effectively is the holy grail of marketing. The naïve approach is to keep prices high. But that usually only results in a “luxury” branding and a small base that tends not to grow. The alternative “premium” approach is to offer functionality and multiple tiers and distribution options and financing and merchandising. There is no simple formula.
如何有效区隔是营销的圣杯。天然的做法是保持高价格。但这通常只会导致「奢侈」品牌和往往无法增长的小基数。另一种「高级」方法是提供功能、多层、分销选项以及融资和销售。没有简单的公式。

这段话给我带来的启发远远大于那个 7.4 倍:它告诉我们 Apple 可能做对了什么,才能在保持品牌定位的同时,向数以 10 亿的消费者销售 iPhone。

7.4 倍或许是一个好的表达,但它无法带来真正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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